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推进中国特色行业行业协(商)会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行业行业协(商)会,既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协(商)会已成为实施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的重要载体,是企业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场所和依靠力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不可或缺的重要平台,具有政府管理无法取代的地位和作用。
一、重视行业协(商)会“生存”问题和提升行业协(商)会“生存能力”。
1、我国基层协(商)会组织生存现状不容乐观:根据统计,预测今年我国社会组织的数量将突破100万家,但是“数量”不等于“质量”,反观现在有很大比例行业协(商)会的“生存”现状都是令人堪忧的,这些行业协(商)会要么受制于内部矛盾或管理问题,要么受制于“疫情”或经济下行压力等外部影响,有些行业协(商)会纷争不断变成“内斗会”,有些停摆了变成“维持会”,有些“名存实亡”变成了“僵尸会”。
2、导致行业协(商)会组织长期处在生存危机的主要因素:这些面临“生存”危机的行业协(商)会主要以初创型、中小型的基层行业协(商)会为主,首先从客观环境上分析,绝大多数基层行业协(商)会既没有地域辐射优势,也没有所谓的“级别”优势;更没有行政背书或政策倾斜优势,工作缺乏抓手和切入点。其次从基层行业协(商)会自身上分析,经费来源有限和严重不足、民主建设缺失所引发的内部矛盾、运营管理能力有限,职业化服务管理意识薄弱等因素都是这些协(商)会的通病。再次,数量繁多,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同质化严重,有限的存量披上了不同的外衣。往往一个行业多家协会,职能相近,而资源有限,一家企业加入了不同的协(商)会,每参加一家都要缴一次会费,累计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势必造成一定的负担;然后,协会服务功能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开展的活动也大同小异,企业参与热情不高,部分会员急功近利,以商业的眼光看待协(商)会,勉强缴纳会费甚至拒交,每家协(商)会都“吃不饱”,出现争抢会员的现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社会资源浪费。最终,所有的问题都会集中导向到那些基层协(商)会赖以生存的“会费”等经费问题上。
3、协(商)会组织缺乏必要的职能,服务不得力。
由于协(商)会为经济服务只局限在务虚、协调关系、配合等方面,缺少经济服务必要的职能和手段,工作职能不明确,缺乏应有的权利。作为工商经济界人士的代表团体,在参与各级党委和政府重大方针政策、重大经济和社会决策的协商,特别是经济政策的制定执行、民主监督等方面,地位不突出;政府职能部门在组织开展涉及非公有制经济等活动中,协(商)会参与程度较低。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往往导致功能不明,职权不清,造成效果不明显甚至无所适从的情况。
4、行业协(商)会组织的生存问题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大家更关注的是协(商)会的价值体现和服务职能,比如行业协(商)会发挥了什么作用、行业协(商)会做了哪些服务?至于行业协(商)会自身是否存在困难却几乎是被忽略的!
5、关于提升行业协(商)会组织“生存能力”和“生存质量”的相关建议。协(商)会内部要统一思想,要高度重视生存问题,要提升自我生存的能力;在制度上建立自身的物质保障体系,拓宽收入来源和强化物质基础;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关注行业协(商)会服务职能的同时,也能像关心民营企业一样关心行业协(商)会的生存困境,更要加强对行业协(商)会生存现状的关注和重视;从政策上为行业协(商)会创造更好的生存保障,要在制度上为行业协(商)会建立更好的帮扶机制,要从策略上为行业协(商)会提升生存能力。不能认为行业协(商)会是自治组织就任由其“自生自灭”。要积极履职尽责,要正面地干预、纠正和化解影响行业协(商)会健康发展的危机和矛盾;业务相近的协(商)会进行适当整合归并,集中优势力量,培优育强,形成一批运转高效、服务有力、特色鲜明的协(商)会组织,使其具备引领行业发展的能力、经得起各种考验的定力、深度融入市场的活力、赢得企业信任的凝聚力。重点办好一批龙头协(商)会,发挥示范效应,以此影响和带动其它行业协(商)会,形成真正的以协(商)会为主体的全方位、多层次的运作机制。
二、强化行业协(商)会组织“独立自主性”和“民主建设”。
1、制度化是民主建设的基石,要突出“制度化”在行业协(商)会民主建设中的作用,完善行业协(商)会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并严格按照制度参与协(商)会事务。
2、要突出依靠“集体”意识,要肯定行业协(商)会核心的先锋模范作用但要避免走入“个人主义”的歧途。
3、要强化行业协(商)会的“独立自主”意识,突出行业协(商)会的独立法人特性,协(商)会不应该成为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附属品。
4、增强行业协(商)会普通参与者的“主人翁”意识,会员群众才是行业协(商)会真正的主人,强调参与协(商)会没有“高低贵贱”只有分工不同而已。
5、强化民主监督机制,运用多元化监督方式,杜绝部分核心成员长期存在“吃独食”、“唱独角戏”和“一言堂”顽固不化的问题。
6、在行业协(商)会提倡“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用人思维,完善良性的行业协(商)会内部遴选和竞争机制,增强核心成员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
7、行业协(商)会应依法依规严格按时落实换届程序,杜绝恶意超期不换届或违规超届行为。
8、强化行业协(商)会秘书处的独立自主性,办公场所原则上应独立设置,秘书处应在制度的约束下建立独立的运行体系,不盲从或依附于少数核心企业。
三、提升行业协(商)会运营管理能力和完善行业协(商)会服务管理职业化。
1、“运营管理经验不足”和“职业化水平低下”是制约行业协(商)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强化秘书处的职业化建设,就是要加强行业协(商)会专职服务管理团队的专业性、敬业性和稳定性,从而更好的运营和管理好行业协(商)会。
3、推进中国现代行业协(商)会理论体系建设和建立行业协(商)会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已迫在眉睫,要想真正实现“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行业协(商)会组织”这个目标,必须要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这个艰巨的任务更离不开专业的行业协(商)会服务管理人才,但现在我国专业的行业协(商)会管理人才缺失问题却是极为严重的。制约专业人才发展的主要因素为薪酬待遇低、职业发展前景渺茫、社会地位不高等,其次还缺少专业学习培养的环境和途径。
要想解决现代行业协(商)会专业人才瓶颈问题,首先全社会要从意识上高度重视行业协(商)会人才问题;其次要从政策上提升行业协(商)会专业人才的社会地位、完善行业协(商)会专职人员的薪酬保障和职业发展前景,如从市级以上层面,每年表彰一批优秀协(商)会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劳模、“两代表一委员”中分配适当名额,在政协设立社会组织界别;最后要从制度上建立行业协(商)会专业人才的培养体系,只有真正构建起行业协(商)会的专业人才建设,才能推动现代协(商)会健康发展。建议在领导干部培训中,开设“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相关课程,让更多的领导干部了解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的重要意义,鼓励机关年轻干部学考社工证,让更多机关干部认识社会组织并积极参与到社会组织建设中。
加大力度培养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通过稳定的社工人才督导机制、实务技能培训等,造就一支高层次的专业社工领军人才队伍,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等各项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
4、发挥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积极引导教育,加强协(商)会的指导性。
各级党委、政府要审时度势,放眼长远,及时将这一群体置于自己的视野之下,既要把协(商)会组织置于党的视野之下,又要防止涂上浓厚的官办色彩,从舆论上、政策上继续支持办好协(商)会组织,因势利导地把它们的群体意识和行动纳入有序的轨道。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顺应我国经济将更具开放性的发展趋势,借鉴协(商)会组织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加强对协(商)会的领导,把协(商)会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特别是在涉及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发展问题时,要给协(商)会布置任务、下达工作目标、及时检查落实情况,使协(商)会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5、加强法制建设,增强协(商)会的权威性。
协(商)会活动必须拥有法的依据,得到法的保护,以法的权威性理顺方方面面的关系,推动协(商)会活动的开展。要使协(商)会能够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和作用,不可能只依靠地方党政领导的开明和重视来解决,不可能靠与其它部门抢跑道、争职权,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来解决。依法开展协(商)会活动,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立法工作中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