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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装饰行业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9 18:11:54


  各建筑装饰建材企业:

  为加快疫后重振步伐,提振行业信心,树立行业标杆,带动我市装饰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促进我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市装饰行业协会决定联合开展2019——2020年度十堰市先进建筑装饰企业(家装企业)、优秀项目工程、优秀企业经理(项目经理、设计师)、优秀建材供应商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十堰市境内依法注册,从事装饰工程设计、施工、陈设的企业均可参评。参评单位或个人须政治坚定,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社会声誉良好;

  2、所在企业近两年内无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符合国家生态环保政策,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信用记录;

  3、本次评优不接受个人报名、必须由所在单位推荐,每家单位只能选择申报一个奖项。同等条件下,十堰市装饰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优先。

  二、必须提供的资料:

  1、申报表一式两份;

  2、公装项目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证、消防验收文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家装企业提供竣工验收证明;

  3、单位或个人获奖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4、反映工程情况和设计意图的彩色照片5张。

  三、要求:

  1、申报资料须用A4幅面纸复印装订成册后报协会秘书处;

  2、相关申报表在十堰市装饰办官网和协会官网下载。

  四、申报及评选时间:

  1、申报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评委会组成:由市装饰办、市装饰行业协会及业内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

  3、评审进程:2020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26日,评委会深入各参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照标准对参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评打分,评审结束后,择机举行表彰授牌仪式,并在行业内媒体和社会主流媒体公示;

  4、申报地点:协会秘书处(十堰市天津路17 号千龙翡翠苑2—203)。

  咨询电话:8661202 15926158916

  申报表及评分细则附后

  十堰市装饰行业协会

  2020年8月12日

附件:

           考评表.xls


      十堰市装饰装修企业综合考核评分表


         十堰市装饰装修行业“评优”申报表.doc


         十堰市先进家装企业评选考评表